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大家关注 > 正文
    购物车
    0

    120万存款不翼而飞 储户状告银行反被判刑4年

    信息发布者:马玉莹
    2017-11-25 20:51:54    来源:热点   转载

    按理说把钱存进银行应该是最为保险的了,因为银行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绝对的信任,毕竟银行的背后都是有强硬的后台的作保证的,不是说谁想开一家银行就能开的,所以老百姓都相信银行,都会把多余的钱存进银行,时间久了之后还能获得一部分的利息,何乐而不为呢。但是有时候也有例外,储户把钱非常信任的存入银行,结果再去查询的时候,钱却不翼而飞了。



    在2001的时候,重庆的一对夫妇在当地的一家农业银行前前后后存了五笔存款,总共加起来有120多万,存钱的时候银行的工作人员是给他们各种承诺,什么高额利息,一年还款,甚至还出具了一份盖有中国农业银行公章的一个承诺书,夫妇俩认为农行这么大的金字招牌,存到里面的钱应该是没问题的,这样有什么好担心的呢,于是就把120万存进去了。就在2002 的时候,有一笔38万的存款到期了,夫妇俩就到银行去取钱,结果取钱的时候傻眼了。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夫妇俩,你们的存款已经被别人给取走了,并且以正在调查为由,拒绝还钱 ,经过多方的调查夫妇俩才弄明白,自己的钱已经被当时办这笔业务的员工给套走挪用了。



    对于这样的情况,夫妇俩是觉得太不可思议了,我的钱存到你们银行,怎么就被别人取走了呢,再说了自己的手上还有一份白纸黑字,还盖着你们银行的公章的承诺书,你们银行就必须按照承诺书还钱。所以在2005的时候夫妇俩就把农业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还钱。法庭上的银行就表示说这个钱被员工给转走的,银行是不知情的,而且当时给夫妇俩的承诺书其实也员工伪造的,最后经过双方的协调,最后给夫妇俩38万的本金,利息就不给了,对于这样的结果,夫妇俩只能咬咬牙就算了,能把本金拿回来就已经很不错了,利息不给就算了吧。但是这事儿还没完,到2006年的时候,剩下的71万也到期了,再去取的时候,还是一样的出现了之前的问题,又被转走了。没办法,夫妇俩只能再打官司,再起诉银行。

    可以这一回事情就发生了转变了,夫妇俩反而被银行给告了,银行向警方报案说夫妇俩是在诈骗,当地的法院还真的就稀里糊涂的就给判了,认定是夫妇俩和银行里面的工作人员里应外合,狼狈为奸,说是夫妇俩自己把密码给透露出去的,导致了存款被取走,就这样当事人已经63岁了,几十万的存款没有了不说,居然还被抓到监狱给判了4年, 出狱之后的当事人是到处收集证据,多次上访。后来最高人民法院和重庆人大常委会关注到了这个离奇的事情,当事人也在出狱4年后获得了一个无罪判决,并且和农业银行协商赔偿。八年的不懈努力终于换来了清白,这个事情是清白了,但是仅仅是赔偿就能了事了吗。我作为一个储户,我把120万存到你们银行,到最后120万啥都没影儿,还把自己搞到监狱里面去蹲了4年,这都是什么事儿啊。对于这样的事儿,媒体方面给吃了评论。



    人民日报就说到银行就倾向于把责任推给员工或者是片面的强调都是储户的责任,储户在这个过程中是很难证明银行在存款失踪过程当中存在的过错,所以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下,面临着维权的困境,所以应该尽快让银行承担起保护储户资金安全的更大的责任,这样可以倒逼银行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这事儿我想不管是谁遇到了都会抗争维权到底的,明明不是自己的错,钱明明就存进了银行,结果还被银行倒打一耙,这让谁都不会接受的,唯有通过法律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这样的事儿,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吐槽留言。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